浙江省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fā)了 《關于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等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于2024年10月6日起實施。提高最高貸款額度方面,職工按規(guī)定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自政策實施之日起,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寧波全市范圍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100萬元/戶提高至130萬元/戶;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戶提高至110萬元/戶。符合多孩家庭、各類人才等有關對象,在此基礎上繼續(xù)給予上浮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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